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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知识

拍卖的程序和规则

发布时间:2009-01-26 来源:嘉隆拍卖

拍卖的程序分五步,依次为委托,公告,拍卖,结算和拍卖物的交付委托阶段法定拍卖是依据政策由委托人提起的拍卖,因此当委托人提起拍卖时,必须依据法规政策中的有关条款,由委托人发出《委托拍卖函》或与拍卖人签定《委托拍卖协议书》。拍卖的公告阶段

  拍卖的公告过程包括:拍卖的公告,对拍卖标的物的宣传,对竞买人的联络与咨询,以及拍卖标的物的展示。

  拍卖的操作过程

  潜在的竞买人经过咨询和看样过程后,为明确表示其参加竞买的意愿,就必须进行竞买登记,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竞买人。经交付保证金和领取竞价号牌后,依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竞价,当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后,在诸多竞买人中就产生出买受人。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就应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的结算

  拍卖的结算包括:买受人的结算,除买受人外其它竞买人的结算,拍卖标的手保管交付,委托人的结算,拍卖人的核算以及拍卖的总结和资料的管理归挡。拍卖人受到买受人的价款后,就应及时与委托人进行结算,将扣除委托手续费后的价款———委托人。对于有些标的物,拍卖人还应该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文件手续等,以利于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

  拍卖物的交付

  买受人按拍卖人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贷款和拍卖手续费后,拍卖人才可将拍卖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同时拍卖人应提供票据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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